高雄賞-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高雄市(103年)甲午迎春 徵件簡章
一、宗 旨:配合(103年)甲午新春節慶,推廣宏揚傳統書法藝術,並能為本市帶來春節應景活動,特舉辦本項活動。
二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民政局、高雄市八方藝術學會
三、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
四、協辦單位:汶采筆墨莊、高雄市政府社會局
五、參賽資格: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喜愛書法藝術者之同學均歡迎報名參加。
六、比賽分組:(1)國小中年級組(2)國小高年級組(3)國中組(4)高中組
(5)社會組「含大專、大學以上」
七、比賽方式:採徵件方式舉行。
(1)尺寸「各組皆以70cm x 35cm」書寫、內容以新春應景為佳、字體不拘。
(2)作品收件日期:102年11月30日以前郵寄至(汶采筆莊:80282高雄市福德二路30號),逾期不予受理。註明參加高雄市(103年)甲午迎春-全國春聯書法比賽。參加作品背後須浮貼送件表夾於作品左上方(請自行影印或電腦打字)。
(3)各組錄取名單和領獎注意事項、地點等,於102年12月31日前公佈。
八、錄取:各選出第一名1名、第二名2名、第三名3名&優選佳作若干。
九、獎勵:前三名得獎者頒發高雄市市長獎狀乙面、並得與參予本會於103年1月16日,與民政局共同舉辦之「高雄市103年甲午迎春・名家揮毫贈春聯活動」,優選及佳作人員頒發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長獎狀。
十、其他事項:
(1)凡參加比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,恕不退件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依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推廣會務及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(2)參賽作品請勿描寫,經評審委員認定有描寫或代寫之嫌疑,即不列入評審。
(3)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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